“浙江宁波交警出台十条举措保障公司复工”
2月14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召开消息灵通会,发布10项服务措施保障公司恢复运营。 其中,关于与市民出行密切相关的通行证问题和交通违章问题,这次也得到了详细的回答。
这十条措施分别为公司开办企业活动恢复运营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全天候服务电话,发放三类防疫卡点免检许可证,并在高速公路收款站设置公司班车、货运车辆专用通道,暂时放宽中心城区禁运令, 为公司复工包车提供交通保障服务,复工公司、规章上为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对轻微交通违法不作处罚,扩大紧急窗口服务范围,在ab类驾驶证考核教育网处理交通事故。
这些措施中,市民最关注的是通行证和交通违法处罚问题。 记者通气会获悉,交警部门向全市复工公司接送包车、公交车和职工私家车发放复工许可证,向其他市域通行车辆发放当日免检许可证,并向疫情防控车辆发放专用许可证。
根据相关规定,全市复工公司的接送包车、公交车和职工私家车,经自愿申报、单位审查、属地政府或领域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凭较为有效的复工说明向属地公安交警部门申领复工许可证。 符合资格的车辆可以经由市内各防疫检查点,从专用通道免检通行,如果可以随车查询测温情况,则不能现场测温。 另外,据说返工许可证已经申报,昨天发放了29张。
市域内通行的“浙B”牌照车辆和驾驶人,以及提供宁波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业务说明的“浙B”以外的牌照车辆,首次经卡点检验检疫后,必须进行“每日一次检验”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与卫健、交通、经信等部门合作,继续开展民用物资运输、防疫物资运输、医疗急救等专用通行证发放工作,并开展“信访办送达证明”。
关于“对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的项目,交警部门表示,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居家防疫、停车诉求上升、紧急运输等实际情况,对轻微交通违法以纠正教育警告为主,基本不处罚。 具体来说,在疫情防控期间,执法人员除提请注意违法停车予以纠正,影响通行,拒不纠正外,一般不予处罚。 对现场发现的应急运输、民用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基本不处罚。 驾驶证逾期未换,逾期未审,机动车逾期未检,因疫情影响未办手续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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