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让首宗“只租不售”宅地”
11月10日,深圳市首个住宅全年“光靠租赁不能销售”的住宅用地通过公交卡法成功转让,拉开了深圳通过住宅租赁法申办居住用地的序幕。 起价7.77亿元的a811-0323地块经过激烈的现场竞价,最终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企业竞争,成交地价10.1亿元,竞争人才住房面积最高10800平方米,合计建设人才住房面积37860平方米(其中27060 。
该居住地位于深圳龙华民治大街,土地用途为两种居住地,土地采用年限70年,土地面积20042平方米,容积率4.5。 建筑面积90180平方米,包括商业、住宅和其他配套设施,土地采用年限为70年。
与以前转让的居住地相比,深圳此次公布的居住地在住宅用途、人才住宅占用比、竞价方法等许多方面有创新变化。 该住宅项目的租赁住宅和商业住宅全年( 70年)自持,仅限于整体登记,不得销售、转让。 项目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地价和建筑物残值之和。 在公司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强制执行公司法等情况下确实需要转让的,租赁住房和商业住房整体转让。 转让后,不动产的性质不变。
这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才能租赁。 租赁必须符合市、区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优先租赁给在深圳市龙华区活动的人员。 每次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出租房屋应当提供符合市场诉求的装修,租赁合同应当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
在出让方式上,这块土地以“单限双竞”的方法挂牌出让。 限制成交地价,该地块挂牌起始价7.77亿元,最高限制地价10.1亿元,封顶价30%; 竞标地价,拍卖人的最高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价格高的一方必须大致确认成交。 竞争人才住房面积,竞争者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根据最高限制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转化为无偿转让人才住房面积,无偿转让人才住房面积多者为地块竞争者。 经过竞价,该地块原本要求建设27060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30% )的人才住宅,最终提高到37860平方米。 人才住宅建成后,产权无偿归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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