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年再提前15天供热 11月1日起正式供热”
记者10月29日获悉,在今冬供热期,天津市提前15日启动集中供热工作,全市供热机构从11月1日起正式开始供热,并按标准运行。 根据要求,10月28日下午,全市燃煤锅炉点火启动,燃气锅炉也于10月30日点火启动,热电联产按时进行管网升温工作。 但是。 除天津市外环线外,还有今年改燃并网工程的相关项目,个别点位正在进行最后的检测和供热准备。 有关居民的客户,如家庭暖气不热,还得等2-3天。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天津市供热期间为同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机构不得擅自延期或提前停热。 气温异常低温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供热的供热机构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但是,早期供热的具体条件还没有确定。
年冬,天津市提前10天开始集中供热,11月5日午夜开始正常供热,但在法定供热期结束前,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温预报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相继延长3次供暖期,计算前一年提前供暖10天、全年供热期
今年1月,天津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根据气候和温度实际情况,科学及时启动和停止供暖时间,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 这意味着今后在采暖期前后出现异常低温的情况下,市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长供暖。 因此,继上个供暖季之后将供热延长26天后,今年开始的供暖季天津市再次将正式供热时间提前了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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