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今起不再办理公司登记业务 权限下放地方”
根据本网北京12月1日电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全面完成注册公司的管理权限下放,自年12月1日起不再办理具体公司注册业务,原注册公司已移交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管理。
据悉,从2009年11月开始,工商总局将下放工商总局直接负责的公司登记管理权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重要措施,对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进行分割,积极稳妥地向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 截至年11月30日,工商总局已将原注册的2037家公司和工商总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依法注销登记的617家公司全部移交地方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管理。
专家表示,下放公司的注册管理权不仅可以使工商总局摆脱具体的公司注册事务,还可以更好地履行中央机关的职能,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实务指导,有利于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公司的监管。 这进一步推动了工商登记制度的便利化,便利了公司的工作。
工商总局在注册公司管理权力下放过程中,首先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拟委派公司,挨家挨户核对,为委派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与主管部门的信息表达相协调,分别发出通知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对下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向相关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授权通知,提出工作人员要求,切实做好纸质档案、电子数据和公示新闻的交接工作。 四、加快公司告知工作,采取邮寄通知书等方法,向相关公司出具下放通知书,告知公司下放的具体时间表和业务流程,使公司切实了解下放工作情况。 五是依法加强对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搞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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