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行业正式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范畴 慈善捐赠失信人乘飞机火车将受限”
本报讯(记者武文娟)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共同签署了《关于对慈善捐赠行业相关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确定了2种激励对象和5种惩戒对象,建立了慈善捐赠黑名单。 这意味着慈善行业正式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的整体范畴。
慈善捐赠信用黑名单将向社会公布
40个部门联合签订的备忘录,承诺共享慈善捐赠行业的红色黑名单,可以通过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向签署该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联合激励和失信的联合惩戒名单和相关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 此外,还在“信用中国”、“慈善中国”、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民政部门户等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从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获取守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新闻,落实或协助本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定期将联合激励和惩戒实施情况通过该系统反馈给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
慈善捐赠守信的主体享受多重优待
《合作备忘录》中还规定了2种激励对象和5种惩戒对象。 其中,不仅包括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或认定、判断等级在4a以上的慈善机构,还包括有良好捐赠记录的捐赠人,特别是在扶贫特困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不法分子组织。 另外,联合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为信用优良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即所有不良信用记录,而不是黑名单、要点关注名单的对象。
此外,还有规定确定五类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这不仅包括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眼中违法失信名单的慈善机构,也包括这些慈善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另外,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慈善机构捐赠负责的捐赠人,在慈善机构资助下,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负责的受益人,以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的慈善活动的名义或者从虚假慈善机构骗取财产的自然人、违法法人。
此外,该《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对慈善捐赠行业守信主体的26项激励措施和对失信主体的24项惩戒措施。 这些措施由40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实施,涉及民生、科教、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工商、税务、海关、质检、公安等各市场监管行业,有对守信主体获得各种优惠、诚信记录、优先或便利的相关资格和服务的激励。
慈善捐赠的失信主体乘坐飞机列车将受到限制
北新闻记者对观察到失信主体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政府取得土地供应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费用限制措施或者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视为飞机、列车软卧 限制g字头列车、其他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成本以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人员所需的费用行为,以及非经营所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人员购买所需的费用行为等。
相关人士表示,备忘录确定了共同激励和惩戒对象的范围,这些行为是诱惑激励的产物,这些行为是坚决打击的,指明了国家对慈善活动的倡导方向。 社会各界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慈善捐赠,通过慈善组织实现捐赠财产的公开透明,将慈善捐赠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接受社会监督,并坚决惩戒慈善组织的违法行为,营造“风尚”的慈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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