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和中介将法进行查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年1月起,开发商不得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不得在深圳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购房者拒绝使用公积金购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
深圳市住建局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共同发布了6项维护缴存公积金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从年1月开始,开展了拒绝录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措施”的要求,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规土委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购房人不拒绝采用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项目销售现场对外公示。
《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迅速完成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工作。 业务受托银行收到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工作,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自受托银行完成受理工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受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员工可以通过12345、12329热线电话举报公积金拒绝贷款行为。 对限制、阻碍、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深圳市规土委责令整改,违规情节严重、拒绝整改的,予以公开曝光,纳入公司征信系统。 据悉,深圳市职工只要按时、连续、全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向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员工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以维持“应注销”。
据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行动开始到3月初,全市共有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在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公积金贷款房源入库工作,新建商品房项目入库率达到95%。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