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深夜刚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南京市刚刚在深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了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小区管理的8项措施”通报如下。
全面实行园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企业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的责任,小区基本上只保存一条进出通道。 对无物业小区,根据属地大致情况,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化人员、志愿者组成专业队伍,实行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出入小区的人都必须戴口罩,提醒不戴口罩的人注意。 小区人员的出入一律测温。
二、严格园区来往车辆人员的核查登记。 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车辆按人逐车核查登记,未居住的本园区疫情要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下同)人员均不得进入园区。 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都要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快递、外卖人员均不得进入园区。 请所有者到大门外,自己领取物品。
三、关注积分地区的积分人员。 最近14天内,有外省和疫情要点地区(范围同上)旅游经历的人,应当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或者拒绝测温、医学提醒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要点地区的来宁人员、疫情要点地区的旅游史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件管理,确定管理负责人。 如果小区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四、督促及时就诊。 居民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并及时向社区报告。 居家隔离者在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时,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送到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接受诊断治疗。
五是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园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解决、电梯灭杀等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灭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 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出租人管理,有情况及时报告。 房屋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房屋租赁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六、严格控制公共场所。 小区内与非居民生活相关的必要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扑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戴口罩。
七、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修、小区水电燃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全部停止施工。 自来水煤气、路灯等需要紧急修理的,报告社区同意,并进行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推广栏目、标语悬挂、微信公共平台、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小区、高楼微信群的建立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新闻传达给各家庭、各个体,加强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传谣、不传谣。
本通告副本也适用于村庄和各部门。 (记者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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