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推出外来务工人员“白名单”通行证制度”
2月15日,绍兴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单位)用工“白名单”人员许可证制度,在切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公司(单位)企业活动恢复运营。
根据申请人的标准,申请人必须是已明确为公司“白名单”的员工,地址固定在员工所属区、县(市),同时,最近14天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旅行经历、生活史、确诊(疑似)者的接触经历,
申请通行证的人将由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检查,逐一“入堂”。 雇佣公司(单位)统一填写员工通行证申请表,提交辖区派出所办理通行证,经辖区派出所与公司雇佣“白名单”核对一致后,加盖派出所公章,发放通行证。 此外,通行证办理也实行最初的责任制。 公司所在地派出所和员工居住地派出所是发放通行证的责任单位。
“通行证只用作出入居住的村(小区)、绍兴市内疫情交通检查点的通行证,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执行属地责任,各村(小区)必须无条件释放合格的无异常人员,拒绝执行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用工单位和租赁房屋房东必须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填写相关情况。 如发现虚假申报、谎报疫情新闻、伪造通行证等,也将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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