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打造新时期检律关系金字招牌”
金华信息客户端2月26日信息记者周轩
2月25日下午,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为贯彻最高检、省检察院提出的检律定期协商机制工作要求,在全省率先召开了检律良性交流关系座谈会,以“总结交流检律合作工作情况,打造新时期检律关系金字招牌”为主题进行交流。
这次座谈会,不仅是听策略,也是成果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张世元、市政协法委主任宋梅和8名律师代表围绕座谈主题先后发言并提出建议。 交流中8位律师代表围绕“数字赋能、智慧检察、共建共享”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比性和指导性较强,充分表达了共建法律共同体的法治情感。
据介绍,我市在检律合作方面,基础好、措施扎实、效果好。 律师在理解社会现象、案件专业化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 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能,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可以为律师执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做点什么,而且任重而道远。
如何“打造新时期检律关系的金字招牌”?
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表示,检律合作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握“相互尊重、平等对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四个维度。 检察机关不断扩大检察官合作范围的行业。 围绕“四大检察”的业务职能,深入研究“刑事检察走在前沿,民事监督走在基层,行政监督走在过程中,公益诉讼走在拓面”的新课题。 畅通原则合作交流渠道。 继续深化律师事务所、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线索受理识别点、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措施,创新“金检讲堂”和“晨间说”两个平台,为优秀检察官和律师提供展示舞台,共同提高专业水平,增强检察律合作实效。 严格抓住律师执业的权利保障。 通过数字赋能、智慧检察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及时总结的方法和典型案例,为决定实施提供参考。 例如,充分利用律师作为人民监督员的实质性作用,加强律师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约束。 还将创新检察官和律师相互考核的互督机制,努力使金华市成为全省试点单位,相互监督、相互考核,共同塑造检律“亲清”的良好形象。
会议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并充分协商后,签署《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功能,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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