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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率先在全国省级统一规范临时救助标准”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12 08:21:02 浏览: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省级统一了临时救助标准。

《意见》规定,在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特困人员、孤儿自行支出达300元,超额部分给予90%以上救助,封锁顶线50000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个人自我支出达到3000元,超过的部分给予40—60%的救助,上限线为40000元。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含两倍)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自我支出达到20000元,超出的部分按自身支出的30—50%给予救助,上限线达到30000元。

“重庆率先在全国省级统一规范临时救助标准”

《意见》还规定,家庭成员和个人接受非义务教育,基本生活暂时严重难以继续,特困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个人被全日制普通高中录取学习的年份给予5000元以上的临时救助,在读书期间根据家庭困难程度适当给予救助

“重庆率先在全国省级统一规范临时救助标准”

《意见》指出,家庭和个人遭受重特大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且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特殊救助的,特困人员、孤儿应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36个月以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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