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络金融协会制定自律规则保护客户权益”
记者14日从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获悉,该协会制定了互联网金融客户权益保护自律规则,并于近期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工作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和个人新闻保护,履行新闻披露义务,采取适当途径追债。
这本《关于加强网络金融客户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网络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建立健全网络金融客户权益保护机制”、“加强账户资金保护”、“落实个人新闻保护”、“依法开展产品营销活动”
根据该意见要求,工作机构应当挪用客户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专用,资金存管口账户应当接受独立审计,不得强制销售审计结果,不得违背客户意愿销售产品和服务,造成误解 不得隐瞒产品风险,夸大业绩和产品收益,不得对非保本投资型金融产品开展保本类推广,也不得通过模糊的字体、符号、图标误导、引导、欺骗顾客。
“指导意见发布了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举报平台。 ”。 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协会将按照金融监管部门关于保护互联网金融客户权益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互联网金融客户投诉的受理和解决程序,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费纠纷的第三方调解和仲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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