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4000多套公租房还未分配 申请条件看过来”
最近,泸州市江阳区举行了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租赁公开抽奖的现场会。 此次公开抽奖方法实行实物捐赠的公共租赁住房583套,其中2室1室1户型451套,1室1室户型132套。 符合租赁条件的583户低收入无房家庭均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公示后确认。
北城大街泸溪路社区居民胡定群看着手上的抽选票,兴奋得手微微颤抖。 “以为有自己的房子,昨晚睡不着觉了。 多年的期待终于成为现实,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了我,党和政府做的事实真的帮助了我们老百姓的心。 ”。
昨天,记者从泸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获悉,泸州市将于年11月起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合并轨道运行,城市规划区内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对象、保障办法、准入程序确定。 按照相关规定,市级公租房交给国资企业,区县公租房管理基本实行土地管理,申请、公示、审批、审批等程序均在区级完成。
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什么要合并? 排列起来会带来那些便利
年以前,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行运行,引起了一点问题。 一是由于保障组不完全相同,分别申请、排队,给大众申请带来了不便。 二是受准入门槛的限制,两个保障房无法调剂录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三是因收入等发生变化需要由廉租房对象转为公租房对象的,退出原有廉租房保障后申请新的公租房保障,给老百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通知》指出,每年开始将各地廉租房建设规划调整纳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规划。 年度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可以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列入公租房管理。 两房合并后,主要建设小户型住宅,面积不超标。
泸州市廉租房和公祖房现状
2008年我市实施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在泸州市公租房运营管理准入条件高、收入难以控制、退出机制不完善等诸多挑战下,仍实现了公租房的正常秩序发放。 截至2009年10月底,全市通过多种渠道共收集公租房来源27410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17867套),已分配22851套,占总套数的83.37% 。 其中,今年公租房发行完成比例达到105.27%,实现超额完成。
泸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黄修玉表示:“目前剩余房源还有4559套。 其中今年,我们分配的政府公租房有2336套。 ”。
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住房资源优先用于处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剩余房源统一分配到公共租赁住房。 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一定比例供应农民工。
那个小组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宅
城市低收入住房难家庭,是指取得城市规划区城市常住户口两年以上,有低收入说明或最低生活保障说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平米以下的家庭。
城镇中等收入住房难家庭是指取得城市规划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以下的家庭。
新增就业无房职工,是指从毕业月份开始计算未满60个月,有职工参加、无私住房、不租用公营住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
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农业户口或非城市规划区户口,在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居住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
一批公租房的申请时间将于明年上半年举行
公租房的分配采取“三级考核、三级公示、公开抽签”的方法,经社区、街道、区级部门审查公示后,可以明确租赁资格。 市民申请公租时,自己应当根据相应的群体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据介绍,下一次公租房申请时间将于明年上半年举行。
而且,从年开始泸州不再新建政府投资公租房。 泸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剩余房源全部发放完毕后,我市将逐渐转换为新的住房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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