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股份合作企业要点人员因私出国(境)需审批”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3 23:48:01
浏览:
深圳市纪委近日与党委组织部、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股份合作企业要点人员为私出境(境)执行考核和备案管理,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被认真追究责任。
根据管理规定,监管对象不得有用于私出境(境)的证据,不得虚假报告用于私出境(境)的证据。 未经许可不得出境。 批准私出境(境)后,必须自觉遵守外事纪律,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日期,或者向国外追加其他国家(他区)签证,或者逾期停留。 不得参与赌博和其他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深圳市建立“市统筹、区责、街道实施”三级管理机制。 即街道负责股份合作企业要点人员的证据管理、出境(境)审批等日常工作。 区委组织部汇总要点人员备案新闻,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报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备案申请,办理相关情况备案、更新等业务。
此外,深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 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谈话注意、通报、通信咨询、谈话,责令改正。 涉嫌违反纪律的,涉嫌认真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