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启动”
12月5日,沈阳市人社局、财政局在社会保障大楼举行了沈阳市技能提高补助金颁发仪式。
据了解,技能提升补贴是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公司员工发放补贴的惠民政策。 沈阳市自10月1日开展技能提高补助金工作以来,截至11月底已处理200多人。
沈阳市失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沈阳市补贴标准按照省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上限发放。 具体标准为初级(五级) 1000元、中级(四级) 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 沈阳市放宽职工在职状态考核条件,也可以申请从年5月15日(国家档案实施日)至年10月的在职状态,申请时非在职状态的职工。 统一地区外的缴纳时间可以与本市的缴纳时间合并计算。 另外,国家网站查询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按地区颁发地区或颁发机构。
据介绍,技能提高补助金申请、审批工作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 公司或职工申请补贴实施土地化的,大体上符合条件的公司或职工在取得证书后12个月内,向其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要件。 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助学贷款申请的条件,由审批稿通过的市失业保险中心统一上报市财政部门,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将助学贷款资金纳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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