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明确,在土地未依法征收完成、地上还有建筑物的情况下,土地是不能依法挂牌出让的。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均禁止“毛地”出让。也就是禁止未进行拆迁平整的土地出让。因此,如果您家的房屋还未被依法征收拆迁,房屋所在土地就已经出让,那么这个出让一定是不合法的。
那么,如果发现土地被出让了,又有什么救济措施呢?针对国土部门作出的拍卖及成交公告等行为,又能采取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最高院的相关答复,针对国土部门作出的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等,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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