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从入额法官中评选专家骨干”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了上海法院审判工作专家、审判工作骨干的发布仪式。 这是上海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法官会员制以来,首次从入额法官中选出专家骨干。
通过择优推荐、资格考核、考核公示等流程,上海市高院党组研究查明审判工作专家8人,审判工作骨干230人。
关于审判工作的专家,上海市高院要求立后候选人任命法官后实际从事案件审判工作12年以上,或者在法院系统外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然后实际从事审判工作。
并且,立后候选人必须熟悉审判工作,在上海法院审判行业或法学行业有很高的职业声望,曾在全国或本市承担过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实践指导意义的困难庞杂的案件,法学理论基础扎实,有一定数量和高质量的调查成果。
对审判骨干,上海市高院要求立后候选人任命法官后,实际从事案件审判执行工作10年,审判执行领域业务能力突出,在我院有较高的公认度,有承担一定社会影响的困难复杂案件,总结审判经验的能力
上海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表示,这次评选标志着上海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要以审判工作专家、审判工作骨干选拔为契机,把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成为战术性、先导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上海法院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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