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立医院100个病种“明码标价””
日前,西安市物价局确定了西安市公立医院100个病种收款标准,涉及神经系统疾病、鼻咽疾病等14种疾病。
此次公布的100种病种收款标准中,涉及神经系统疾病、鼻咽疾病等14种,包括糖尿病、老年性白内障、颈椎病等100种。 其中,扁桃体切除术三级医院最高收款标准为3400元,二级医院最高收款标准为2500元的单胎顺产助产三级医院最高收取2400元,二级医院最高收取2000元。
按照标准,医院不得与病种费用标准分开取钱,住院后检查费用不得在门诊领取。 选择不在患者要求的确诊病种临床路径内或与确诊病种无关的检查,以及单人房、套间等特需病房,床位费超过B类三人病房标准的部分,不计算病种入账标准,由患者全额承担。
物价部门要求,接受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疾病和患者诊断,并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别解决,不影响第一诊断的,纳入按病种收钱的范围。 患者在治疗中出现并发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严重等特殊原因,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款标准的病例,医疗机构按照病种收款管理流程仍可按原项目收款方法结算,退出按病种收款方法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另外,标准按病种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住院医疗费用限额结算范围。 医疗保险、新农合支付标准结合收款病种,要求综合考虑医疗保险、新农合统筹基金的接收能力和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合理明确,保障参保人员自付水平不增加或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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