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房地产新增授信!不只恒丰银行”
1月30日,网上传出恒丰银行信用征信部的内部通知,信用风险征信部自2009年1月29日起停止受理房地产领域的新增信用业务。
30日晚,第一财经记者从恒丰银行内幕获悉,恒丰银行近期停止受理新增房地产领域信贷业务,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是基于我们银行贷款结构调整的正常经营决策,是临时性的内部管理措施,与其他无关。”
另外,记者从北京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行获悉,从去年开始停止了在房地产领域的授信业务的增加。
年9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中银领域金融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不允许理财资金和表外资金投入房地产和开发信贷行业。 上述总行在北京的股票行按监管要求停止了表外部分。
第一财经记者还获悉,该行随后于年3月在银监会“三三四”监管风暴中,相继停止新增房地产领域的信贷业务。
在去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房的”的主基调下,房地产调控政策逐渐加分。
以北京地区为例,根据北京银监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年个人住房贷款1~4个季度月平均新增发行量分别为268.5亿元、204.2亿元、147.9亿元、87.3亿元,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但是,这次恒丰银行叫停的是在房地产领域增加了信贷业务,包括开发商贷款和关联方贷款,如建设工程类企业贷款等。
回顾近期监管政策,1月13日晚,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银领域市场乱象的通知》(以下称“4号文”),印制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银领域市场乱象的意见》和《整治年银行领域市场乱象的重点》。
银监会“4号文”规定的“八大方面”中,第二方面确定了“违反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无疑是房地产等宏观调控行业,违反信用政策和房地产领域政策等。
新年伊始,银监会《年整治银领域市场乱象事业重点》还确定,房地产公司为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凭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 “四证”不全、资本金不足的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发放提供融资首付不符的个人住房贷款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渠道等途径,可以直接或间接向各机构发放首付贷款等行为的贷款、个人经营贷款、 综合使用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并与这些违反房地产领域政策的行为进行积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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