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周杀人案”蒙冤21年 能否沉冤得雪?”
冤狱21年,“五周杀人案”为什么会恢复正义?
从“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到所有无罪判决,安徽这个冤案背后还有很多疑问
1998年10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议院评议时5人无罪。 但是,议院和评委会的讨论结果揭晓后,被害人周继顶得知消息后赶到阜阳市中院,在该案一审审判长办公室服用农药死亡,判决逆转,5人被重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政法机关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和纠正冤案。 安徽省高院的起草审查决定,给这21年来的失误事件带来了转机
本报记者张紫菀
1996年夏天,安徽涡阳发生刑事案件,一人4人受伤。 30岁的周继坤和其他4名村民作为嫌疑犯被逮捕。
虽然议院评议时一致认为5人无罪,但一审判决结果为2人死刑,1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15年。 2000年,案件被送回重审,其中2人从死刑改为死缓。
年4月11日,安徽高院宣判再审,周继坤等5人无罪。 此时,5名原审被告在再审前刑满释放,5人中最长期者周继坤失去自由近21年。
这个事件为什么发生,错误为什么被纠正,错误如何追究责任? 连日来,《每日电讯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跟踪采访。
夏夜的奇怪事件
1996年8月25日晚,在位于皖西北的涡阳县大周自然村,村民周继顶一家在5人深夜被砍,该女周素华当场死亡,周继顶和妻子刘素英、女儿周春华受重伤,儿子周保华受轻伤。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