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市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可资源“共享””
记者22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北京市法院系统已经初步建立了全市三级法院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有力保障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的成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较强的民事和行政案件时,可以指定技术调查官参加诉讼活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审判长杨柏勇介绍说,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重视完善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了技术类案件审理的程序保障。 重申法官在查明技术事实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及技术调查官在查明技术案件事实方面的突出作用。
杨柏勇表示,目前已初步建立全市三级法院技术调查官资源“共享”机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邀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出庭向法官澄清技术事实,并尝试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审查意见。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借用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员,协助法官正确认定时间戳电子证据的效力,有力保障案件审判质量的效果,比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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