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贷款出台新规 共有产权房首付最低30%”
北京市共享产权住宅实行差别化信用政策。 记者昨天从央行营业管理部获悉,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会同北京银监局、市规划国土委员会、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确定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者采用个人住房贷款若干事项的通知》,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根据国家统一信用政策,结合北京市大力快速发展共享产权住房的现实情况,《通知》确定了共享产权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
根据目前的住房信贷政策,在购房家庭在北京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情况下,购房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35%、40%,经适房、自有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有名下住房贷款记录的,普通住房购房、非普通住房购房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60%、80%。
《通知》规定:适用首期住房贷款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政策性住房执行,不低于30%。 不适用首期住房贷款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照普通住房执行,在60%以上。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对购房资格要求严格,不仅要求无房,而且以前没有住房转出记录,属于一个家庭的“一生第一套房”,所以现在的共有产权住房基本上是第一套房。
结合《北京市共享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购房人取得产权证5年内限制转让的规定,《通知》限制共享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产权证5年内享有的住房份额抵押权,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不满5年的,抵押融资为本套的;
另外,购房人以享有的房屋份额设定抵押时不需要代理机构的同意,由房屋所在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共有财产抵押登记规定进行抵押登记。 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的贷款批准期限,要求贷款机构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
年以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共享产权住宅建设,确定了未来5年供应25万套共享产权住宅的目标。 截至7月10日,北京市银行累计发放共有产权住房个人贷款147笔,金额为89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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