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18个类别99项政策 同等适用于台胞台资公司”
为落实国家今年年初发布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深圳7月24日举行了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适用于台资公司、台胞政策措施的文件编辑,来自海峡两岸的50多名记者
新闻发布会上,深圳贯彻落实《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政策汇编,确定了深圳出台的18项99项政策(快速发展与改革政策、财政资金与政府采购政策、经贸与新闻化政策、科创政策、国资政策、金融政策、金融政策、、 为了便于操作,不仅收录了相关政策文件,还收录了申报指南和链接。
今年年初,国务院台湾事务、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布《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出台31项相关措施,积极促进台湾企业台湾细胞在大陆商务、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作为台商投资最早的大陆城市,深圳在总结该文件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了《31条惠与台胞措施》。
深圳台商协会会长陈忠和表示,深圳台胞和台资公司要抓紧创新、研究,配合较大的快速发展步伐共同分享,共享中国梦。
在体现政策普遍性方面,年深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规模达257.37亿元,共有54个专项,覆盖200多个资助方向,符合条件的台湾企业和台湾细胞可按计划申报。
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表示,应该扩大推广,让更多台湾企业的台湾细胞了解深圳政策的“含金量”。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政策实施,切实扩大台资台企和台胞受益面和获得感。 三是在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给予台湾细胞同等待遇的基础上,先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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