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部门推出便利化措施 港澳台居民可一证申领驾照”
9月10日,记者从北京交通管理部门获悉,为方便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车的驾驶管理工作,北京交通管理部门即日起发布了多项便利措施。 北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交管局车管所总处和6个车管所分所附近办理“一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多种车辆驾驶业务。
多辆车的驾驶业务“一证办理”
即日起,持有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凭一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含各科目考试)等各种车辆的驾驶业务,交管部门凭《港澳台居民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的 尚未申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录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等规定的港澳台居民身份说明种类审查办理。
办理汽车登记业务更方便
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为方便在北京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办理车辆驾驶管理业务,进一步增加了业务处理场所。 即日起,原本只能在市交通局车管所总处办理,只能在车管所总处和6个车管所办理。 并由管理部门自主调整业务流程,先行受理相关业务,给予身份说明名称/编号变更登记,保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及时办理业务,一次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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