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印发通知:西安职工工亡补助金调整为785020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27 1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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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西安市人社局宣布,决定将西安市死亡工人一次性再就业死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85020元。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复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调整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由劳动者死亡的职工生前提供第一生活来源,发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立的老年人或孤儿每月根据上述标准增加10%。 核定的各赡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劳动者死亡的职工生前工资。 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再就业死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一次性再就业死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西安市职工死亡再就业死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85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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