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要点督查出现12种安全生产情形施工公司”
记者12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北京市定期提出对全市部分建筑施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提取。
意见征稿提出,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监管工作人员按照“重监管、强联动、严格执法”的工作人员大致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中、事后监管。
在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提取方面,近年来全国发生1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年来北京发生2起以上较大社会影响施工破坏地下(上)线事故等12起较大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施工单位,是监督提取的重点。
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有事故风险,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在12个月内同一公司的同一项目被命令两次停止施工等情况下,施工公司将暂时被扣除安全生产许可证。
临时扣除期满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讨论整改情况,决定按时退还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延长临时扣除期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失效后,自作出失效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该建设工程公司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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