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意见快速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快速发展住房租赁领域,鼓励开发商“平行推进租赁销售”,支持国有存量住房的充分利用……记者12日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近期提出意见,快速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成都市此次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快速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提出,必须培育市场主体,大力快速发展住房租赁领域。 支持通过房屋租赁公司多渠道筹集房屋资源,鼓励房屋租赁公司通过兼并重组、资本合作等方式大力加强,提高自用租赁房屋比例,不断提高规模化、专业化水平。
支持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纪机构、房地产服务公司设立子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公司“租赁并举”。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住房租赁公司或委托专业化住房租赁公司,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管理。
支持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开展规模化租赁经营,通过充分利用国有存量住房、新建、改建等途径多渠道筹措租赁房源,优先向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实行长时间租赁,稳定住房租金。 国有租赁住房市场化按自有价格出租,租金年涨幅不得超过5%。
并支持棚户区、旧小区综合改造为住宅租赁,以满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住宅租赁的诉求。 个人租赁住房,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网本备案的,到2022年快速发展按0%税率综合征收的住房租赁衍生服务机构,如装修设计、环保监测、家政服务等,带动住房租赁市场生态
意见还确定,要严厉打击恶意租金押金、非法集体租赁、合同诈骗、垄断住房资源、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住房租赁公司和职工的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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