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请观察了!申请公租房 这类人准入门槛降低”
住在郑州,想申请公租房的请观察。 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优化了审批流程,从原来的“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运行”改为44天的“串联人工审查”。
变化
调整后,实现“一证通阀、一网通阀、当日瓣结”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
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调整现有政策是现实需要。 目前,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基于《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存在申请条件过宽、申请审批流程繁琐、智能化滞后、效率低下、地区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
对比此次《通知》的一些变化,河南商报记者对发现,保障对象从原保障范围上不作广泛限制,调整为郑州市市区户口和郑稳定就业的非市市区户口中收入困难的家庭,环卫、公交、教育、医疗现场工作的住房困难职工
另外,优化并重构审批流程,需要从原来的“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运行”改为44天的“串联式人工审核”,改为“一证通运行、一网通运行、当天运行”、“掌上运行”和“零次运行”
条件
新就业大学生和人才引进门槛下降
根据《通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郑州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取得郑州市区户籍3年以上,郑州市范围内未租用自己的房产和公共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含),是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郑州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以下条件:持有“郑州市居住证”,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3年内累计,郑州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户籍地有房产除外),无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含),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共同条件方面,《通知》规定,申请保障的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单身申请人除符合前述规定条件外,申请时以必须年满28周岁的家庭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赡养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新就业大学生(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未满3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限制
在郑州市区购买政策性住宅等情况不得申请
什么样的人不能申请? 根据《通知》,在郑州市区购买政策性住宅(房改房、经适房等)或在郑州市区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以及申请之日5年内有房地产转移记录的(医疗领域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异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另外,郑州市区有所有权的住宅家庭夫妇离婚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自申请时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起不满三年的。 各类公司中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购买8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所列计税金额为准)的非驾驶车辆或2辆以上驾驶车辆的。 列入黑名单或者被法院列入“丧失信用的被执行人”的,不符合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
过程
可以通过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接受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批流程共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是接待处,有在线和窗口接待处两种方法。 在网上接待处,申请对象在“郑好办app·一件事·住房保障一件事·我申请公租房”的网上自主办理。 在窗口接待处,申请对象可以在户籍或事务所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的窗口办理。
第二步是考核,公共租赁住房的考核申请采用“1 +1+ n”( 1张身份证、1张承诺授权书、n张自证材料)的考核方法。 部门新闻共享可以比对的是,通过大数据系统实时在线比对申请人的新闻。 部门新闻共享无法核对的,由申请人承诺申报,出具查询许可声明,拍照进站或提交窗口,采用人工方法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 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三步是审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实时审批,及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批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投诉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审查投诉材料并答复申请人。
家庭人口、收入、户籍、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自愿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本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第四步是新闻发布,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新闻,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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