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770万参保人将迎医保新年度”
再过几天,宁波市的770万投保人将首次进入医疗保险新年度。 记者了解到,在全年医保过渡年度后,从明年开始,全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统一到当年12月31日,长期以来医保“双年度”问题不再出现。 跨年度期间,全市医疗保险系统停止服务12.5小时,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投保人合理安排就医时间。
2021年1月1日,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将按照相关标准统一更新。 新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近期的医疗费结算票据、电话12333、浙江省进行app查询本人个人账户的资金情况。
投保人要重点观察的是,年12月31日17时30分至2021年1月1日6时,宁波市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系统停止了对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交易结算服务,宁波市区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 此外,全市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外就医的医疗保险结算也将暂停(其他城市参保人员在宁波外就医不受影响,其他城市有停止通知的除外)。 如果不需要的话,投保人请尽量在这个时间段避免就医。
医疗保险系统于12月31日17时停止所有医疗保险办理服务,异地居住(安置)就诊,门诊特殊病种申请,多年账户家庭互助等医疗保险业务停止办理和查询,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
宁波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在医疗保险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定点医疗机构门(急)就诊的医疗费用由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单独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和各类医疗协调人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用医疗调整证卡向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紧急记账(选择紧急记账时不报销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个人现金支付,后可以向医疗保险机构理发申请。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用个人现金支付,节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理发报销。
根据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在医疗保险系统停止服务期间,定点零售药店停止提供医疗保险购买服务。 投保人发生的购药费用不进行紧急记账,也不能申请理发报销,因此,如果没有必要,请不要在12月31日17时30分至明年1月1日6时之间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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