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符合这些条件 核酸检测可以退费”
本网天津2月26日电 天津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关于退还“必须检查”的历史费用的实施方案》,要求从年5月7日起至2021年2月9日止,“必须检查” 持有天津市身份证或户籍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仅一次)和陪护人员(仅一人,经医疗机构判断明确)发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可凭相关就诊记录、身份证、医疗保险卡、缴费单位退保 退款业务将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应验收”业务实施方案》,符合退保条件的,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可以将相关资料齐全,向原费用医疗卫生机构退保。 退费者要观察个人防护,按照医疗机构的安排,尽量错开正常诊疗的高峰期。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不在此次退保范围内。 异地新冠确诊和涉嫌投保人,已按国家要求与本市定点机构报销的费用不在本次退保范围内。 剩下的是参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投保人个体自费部分,收款医疗卫生机构确认登记后,全部返还个体。
材料真实、齐全的,退保商家一次性结算。 原凭证票据丢失时,医疗机构如能通过相关系统查询退款者的消息,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时,根据“谁引进谁退保”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安排退保工作。
请符合《方案》退保条件的市民朋友,注意全市各医疗机构发布的通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并按医疗机构要求退保。 在退款过程中,请市民朋友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秩序要求,不要凝聚。 如果有相关政策问题,可以咨询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