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人才政策革新助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最近,石家庄市发布了《关于建立县(市、区)人才服务体系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落实。
人才服务体系制度在各县(市、区)建立并开始运行,开设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初步建设方便快捷、运行高效的人才服务机制。
县(市、区)人才服务体系制度的服务对象为县(市、区)职工或创业引进的国内外包括全日制学士学位及其以上优秀毕业生在内的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紧缺职业技术人员、技师。 认定为县(市、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特殊技能和专业人才,共有3类人才。
引进的人才可以在户籍处理、子女入学、医疗保险、金融服务等8个方面享受方便快捷、运行高效的绿色通道服务。
在就业创业服务方面,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当地财政可以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助,提供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没有经营场所的优先上传当地政府建设的孵化器,租用经营场所的,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与人才绿卡、绿卡制度共同建立了多层次、立体式、各方面的人才服务体系制度。 在运行机制上,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人才公共服务若干事项,编制公共服务若干事项目录,推进工作流程的简化和优化。 要建设人才新闻管理平台,建立人才新闻数据库,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机构和各服务网点的互联互通,完善员工制度,优化服务项目,创新服务质量
营造挖掘才能、讲究才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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