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课将成为北京市中小学必修课程”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将成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 这门课将与学科课程同时设置,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地方统一管理和指导综合实践活动,具体复印件以学校开发为主,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全面实施。 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1小时以上小学3~6年级和中学,平均每周2小时以上高中执行课程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纲要说,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实际生活和快速发展的需要出发,从生活状况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设,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发文确定了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课程实施注重学生的自主实践和开放生成,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文件显示,综合实践活动课主要包括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形式。 此外,还有党队教育活动、博物馆参观等。 综合实践活动方法的划分是相对的。 教育部还要求在活动设计时重点突出,以某种方法为主,兼顾其他方法。 也可以综合实施方法,使不同的活动要素之间渗透、融合。 要逐一发挥新闻技术对各项活动的支持作用,比较有效地促进问题处理、交流合作、成果展示和共享等。
教育部要求全面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其课与常规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 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说:“综合实践活动作为课程,与普通学生的课外活动不同。 综合实践活动不仅要求制定的课程目标,还要求活动副本的选择和组织、活动方法的认真设计、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科学评价等作为课程的基本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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