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政策 限价房“封闭运作”不能随便卖”
国土房管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意见的通知》,通过严格资格审查、确定选址顺序、规范市场转让、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政策。
据悉,《通知》将首先严格审查购房条件,并将《天津市限价品住房购房资格说明》调整为出具《天津市限价品住房购房条件审查情况通知书》。 从取得购房资格之日起至签订买卖合同前进行动态管理,研究申请家庭的人口、结婚、住房情况,对于不符合新增住房、结婚情况申请资格等条件的注销购房资格。
《通知》要求根据家庭的现实情况决定选择顺序。 即按“无房三人以上”、“无房三人以上”、“其他家庭”的顺序分组,明确家庭和选择顺序,合理分配房源,根据家庭人口数量选择,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要求得到优先满足 持有年1月1日以后发行、年内到期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宅购买资格说明》的家庭,可以参加年内限价商品住宅项目的公开登记,可以让广大购买者消除疑问。
为了抑制投机诉求,在规范上市转让方面采取“封闭运营”的方法。 即《通知》发出后,对已发放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宅项目,购房者购房5年后上市转让的,符合限价商品住宅购房条件的家庭或政府指定企业回购、销售的住宅继续用于住房保障,住房改善、循环
此次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开发建设部门项目建设和上市进度,不得压盘出售。 项目编号的过程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由购房家庭代表、公证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客观公正。
此外,据市国土房管局介绍,为满足本市市民购房限制商品的诉求,另一方面,针对本市销售的荣畅园、荣诚园、佳和华庭等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加快了各项手续,实现房源提前发售。 另一方面,现有住房资源全部上市销售后,本市采取集中新建或建设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方法,加大住房资源的筹集力度,切实保障自住型住房购买的诉求得到满足。
广大群众可以拨打各区住房保障咨询热线电话咨询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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