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限价商品房政策调整”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介绍,为了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住房难家庭的自住型诉求,天津近日制定了《关于印制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意见的通知》,并于11月1日起实施。 《通知》中确定了限价房将进入“封闭运行”系统,这成为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地”的一大亮点。
《通知》进行严格的购房条件审查,并将《天津市限购商品住房资格说明》调整为出具《天津市限购商品住房条件审查情况通知书》。 从取得购房资格之日起至签订买卖合同前进行动态管理,研究申请家庭的人口、结婚、住房情况,对于不符合新增住房、结婚情况申请资格等条件的注销购房资格。
《通知》规定,选择室按“无房3人以上”、“无房3人以上”、“其他家庭”的顺序分组编号,明确入选家庭和选择室的顺序,根据家庭人口数量选择相应户型,优先满足中低收入住宅贫困家庭的购买诉求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抑制投机诉求,在规范市场转让方面,《通知》确定,对于今后新颁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项目,根据目前采购5年后可以转让的时间限制,必须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转让: 一是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购房条件的家庭。 二是政府指定的企业回购、回购的限价房仍然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天津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将限价室建成封闭运行的系统,实现循环招聘,保证限价室始终用于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自营诉求。
记者了解到,为满足购买限价商品住宅的诉求,年内推出双青新家荣畅园、创业园、荣诚园、大寺新家佳和华庭等项目7000多套住宅,预计全年供应量创历史新高。 另外,现有住房资源全部上市销售后,天津将采取集中新建或建设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上的方法加大住房资源筹集力度,切实保障自住型住房购买的诉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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