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明年起电镀炼焦等10个领域须持证排污”
据天津市环保局介绍,到今年12月31日,天津市将完成电镀、焦炭、平板玻璃、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等10个领域公司的污染许可证申请和颁发,并根据证书开展环境监督管理法执行。 从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上述领域的相关公司必须持证排放污染。
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年1月1日起,上述领域的相关公司排放无证污染、无证污染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格处罚。
电镀领域的污染许可证领取范围为专业电镀公司,是专业解决电镀废水的集中解决设施。 焦炭领域的污染许可证领取范围是生产焦炭的污染单位。 平板玻璃领域的污染许可证的领取范围是平板玻璃制造的污染单位。 氮肥领域的污染许可证领取范围是生产氮肥(合成氨)的污染单位。 有色金属领域污染许可证的领取范围为铜、铅锌冶炼和电解铝污染单位。
印染领域的排污许可证申领范围为包括预解决、染色、印染工序在内的棉纺及印染深加工、毛纺及染整深加工等污染单位。 农副食品加工领域排污许可证的申请范围是制糖业排污单位。 原料药制造领域的污染许可证领取范围是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的污染单位。 制革领域的污染许可证领取范围为制革加工污染单位,包括鞣制工序。 农药领域的污染许可证的领取范围是农药制造的污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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