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公职人员因沪昆高速“7·19”特大爆燃事故被判刑”
记者10日从湖南省法院系统获悉,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大道路交通危险品爆炸事故系列案件分别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等多所法院一审判决,多名公务员被判刑。
年7月19日,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发生特殊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品爆炸事故,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无效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为5300万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卢建波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对涉案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因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烟花危化科原科长卢建波、原副局长王偶然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芙蓉区人民法院因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卢建波、王萍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3年。
长沙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原科长胡春瑞、原副科长龙敏、原副局长柳铁进均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长沙县人民法院因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胡春瑞、龙敏、柳铁进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3年。
长沙市质监局生产质量监督处原处长朱楚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对朱楚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湖南省公安厅警察总队高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原连长陈刚、原干部周磊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隆回县人民法院因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刚、周磊3年徒刑。
另外,涉案的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西城分所稽查岗原民警师耀光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发生法律效力。 长沙汽车检测站有限企业原员工胡有斌、郭砚锋、罗安、樊杨犯出具说明书文件的重大失实罪案件正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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