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加快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
停车难是目前我国多个城市面临的共同课题,要保障停车场的建设,关键是要处理停车场建设用地的问题。 为此,大连市最新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城市停车场相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先安排停车场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后,因布局优化等原因增加停车位,建筑面积不增加 公共停车场建设免除城市基础设施补助费。
该《通知》确定,大连市停车场新建项目涉及新建建设用地的,应当在土地利用年度规划指标中优先安排。 公共车辆停车场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停车场,可以采用采购方法提供土地。
此前,大连市地下(半地下)停车场(含机械停车场)的地下(半地下) 1层和2层分别按地上1层土地转让地价标准的50%和25%收取,但目前分别按20%和10%收取,地下3层以下免收土地转让价款, 利用自己的库存建设用地扩建经营性停车场的,地价按停车场用地地价标准的70%收取。 地上立体停车场按用地面积征收土地价款,单位地价按照地上一层停车场用地地价标准明确,建筑面积不变的,容积率增加不另收土地价款。
《通知》还确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不计算土地价款。 鼓励完全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新建建筑完全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建设标准建设地下(半地下)停车场,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不征收土地价款。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