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信聊天记录等可作为互联网借款证据”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8 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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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多次转账不算账吗?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回收吗?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日前对网络支付办法形成的贷款纠纷案进行了审查,责令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经法院审理,原告胡某和被告程某通过微信交友功能认识。 在微信聊天获得胡某信任后,程某于同年5月向胡某借钱,胡某用“微信红包”向程某汇款3次10000元。 借款发生后,程某开始回避胡某的聊天、电话等,胡某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投诉。
根据法院审理,原告提交的被告身份新闻、聊天记录及各交易记录可以相互证明,应当确认原告主张的借款本金金额10000元。 据此,被告责令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和相应的利息。
法院警告说,由于网络新闻的虚拟性质,纯粹的网络新闻不足以单独作为案件的依据,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状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进行综合评价。 qq、微信、支付宝( Alipay )等应用可以作为证据采用。 因为需要注意留下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扣款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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