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提供“老赖”财产线索可获奖励40万”
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法院多次寻找也未找到“老赖”可以执行的财产,因此,近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今年第一份悬赏执行公告,对提供较为有效的线索,督促执行案件的举报人,根据实际执行支付奖金 据悉,该案的执行目标为400余万元,意味着举报人最高可获得40万元以上的奖金。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年、年间,赵霞相继向李淑芳借款340万元,但债务到期后赵霞并未还清。 双方于年2月17日签订合同,确认截至合同签订日,赵霞累计拖欠李淑芳利息共计344万元,李洪平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合同签订后,赵霞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申请人李淑芳提交仲裁。
年4月1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赵霞、李洪平向李淑芳偿还借款344万元,向李淑芳支付违约金721355.56元,承担仲裁费54378.51元。 年5月16日,二中院在执行立案后,于当月19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履行该法律文书的明确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的明确义务。 年5月23日,二中院向两被执行人发出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在三日内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未按财产报告令的要求申报财产。 二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是法定的失信行为,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依法进行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支出及相关费用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高支出及其
在案件执行中,二中院冻结了被执行人赵霞持有的北京苹果汽车租赁有限企业40%的股权和北京中祥盛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100%的股权,但均未能兑现。 年11月初,申请执行人李淑芳向法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
公告称,该执行案是李淑芳申请执行赵霞、李洪平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字第0454号判决的案件,案件执行目标额为421.57万元,公告查找的被执行人为赵霞和李洪平的财产线索。
公告中记载了赵霞和李洪平的身份证号码和居住地,有线索的可以联系二中院(联系电话: 010-87553218 ),所提供的财产线索实际有效,未被法院掌握的,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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