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树立金融支持脱贫从业首问负责制”
今天,太原市发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支持扶贫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太原市确立了金融支持扶贫工作第一问责任制,对今后申请扶贫贷款的建设框架贫困家庭,如果未能达到支持条件,金融机构将直接
《意见》提出,各金融机构在“包干乡镇”建立金融支持脱贫职工第一责任制,申请建设金融支持贫困家庭信誉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力,加大对技术素质和一定偿付能力增长的支持力度。 未达到支持条件的,及时告知原因,提出完整手续的具体建议。
今后,太原市将扩大产业扶贫贷款投入,各金融机构根据贫困地区的现实情况,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发可比性强、专门针对扶贫行业的金融产品。 太原市要求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对建设卡贫困者不打折扣地执行“无抵押、无担保”的要求,严格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不得另外附加其他限制条件。 并正确对接建段立卡贫困者贷款诉求,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按期实现全年1.45亿元的目标要求。 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市扶贫工作、市金融工作定期监测各银行机构小额扶贫贷款发放进度,警告和协商进展明显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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