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600多个排污公司下月开缴环保税”
从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征收环境保护税。 市地税局昨天宣布,北京市7600多家征收排污费的公司已移交地税部门。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明年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数量有望进一步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 在全国法制推广日到来之际,市地税局与丰台区地税局、丰台区环保局等联合开展了环境保护税推广活动。 市地税局负责环境保护税工作的税收管理三位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立法层面处理排污费环境税后,污染物排放回收制度中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环境保护改善。
环境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并建立减少污染物质减排的内在制约机制,使公司自觉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减少污染排放 这个负责人还有两种情况不需要交税。 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例如餐饮公司向市政管网排放的废水,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的。 另一个是居民个体不是纳税人,不交环境保护税。
据悉,环境保护税具体税额幅度为大气污染物1.2元-12元、水污染物质1.4元-14元,各省市可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范围内明确具体标准。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日前作出决定。 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标准为12元/次,水污染适用标准为14元/次,按税法规定幅度的上限执行,这表明本市着力处理环境问题的鲜明态度,表明了首都坚决打赢蓝天保护战的决心。
丰台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烟草粉尘等大气污染物,以及固体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等种类的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相对较低,随着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其征收标准将相应提高。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具体五种情况可以暂时免征,其中包括农业生产(不含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况。 汽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解决,从生活垃圾集中解决的地方排放相应的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占总
另一种情况是可以减免环境保护税。 一是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质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30%的,扣除75%征收环境保护税。 另一种是纳税人排放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质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50%的,减少50%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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