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21条禁令”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1 23: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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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擅自拆除住宅建筑承重结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天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了《房屋建筑安全若干事项公告》
公告称,天津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立职工集体宿舍。 公司无资质或超过资质从事相应工程施工将被叫停。 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公司不得使用未经方案施工或未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部分公司施工现场不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行为,天津依法严办,并公告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的,不施工。
另外,为了保障房屋结构的安全,还宣布禁止拆除与住宅大楼及其结构垂直结合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地板等承重结构。 另外,对于违反规定改变录用性质的房屋出租、将原设计分割成居住空间的房间出租、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供人员居住等行为,天津将坚决停止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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