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在职在编人员因私护照需集中保管”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都在编在职人员,必须统一保管私人出境(境)证件,无一例外。 日前,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个人出境(境)证件管理的通知》和《职工个人出境(境)管理暂行办法》,比较加强个人出境(境)证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个人出境(境)手续
《办法》规定,通过个人出境(境)证件的保管、登记簿的采用,确保个人出境(境)证件管理的“全程痕迹”,直接从源头弥补非备案人员对个人出境(境)证件管理的漏洞,补充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对非领导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短板
根据《办法》要求,所有在职职工因私出境(境),本人签订纪律承诺书,约定国(境)外严格遵守各国家法律、党纪规则,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由本人直接负责。 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承担主体责任,对公司职工在私出境(境)申请中严格考核、考核批准出境(境)工作人员开展纪律在前、纪律“集中说话”,做好安全若干事项、法律法规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在审查外国(境)申请的过程中,要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提出审查意见,真正抓好“两个责任”。
《办法》将根据中央有关规定进一步收紧。 规定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在查明问题之前不办理私出境(境)手续。 新办理私出境(境)证件时,采用要求在10日内出示领证的私出境(境)证件的工作人员,对要求在回国(境)后10日内提交私出境(境)证件的私出境(境)不提交比较有效的证件的工作人员, 对领取证件和日常管理有困难的单位,认真追究说明责任,追究相关指导责任。 并且,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再监督力度,通过提取私出境(境)证件采取登记簿等方法,促进建立长期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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