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明年扩围 试点县增加到300个”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农业部获悉,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扩大,试点县增至300个。 另外,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良好的地市和个别省份开展全省市考,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的覆盖面,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许多权威专家告诉记者,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区前期工作开展充分,改革基础良好,有望列入全省市场试点名单。 下一步,完善集体资产股份功能,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动将成为试点地区事业的重点。
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日前在安徽省天长市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职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上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农村振兴战术的重要制度支撑。 根据中央提出的分与面、试点先行要求,年农业部会同中央农业局、国家林业局,在29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功能改革试点,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快速发展农民股权合作,授予集体资产股权功能等、 处理成员界限不清的问题,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关系,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经过3年改革试点,取得了试点效果。
据了解,下一步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将集中在三个关键点。 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中央对这项事业有确定的要求,清产核资今年至2019年底基本完成。 二是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在前期分129个县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年试点县增加到300个,选择50个改革基础良好的地市和部分省份开展整省整市试点,目标是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 三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集体经济快速发展的路径。
关于此次试点范围的扩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宣传改革成果,造福更多农民,有利于集体经济更快发展。 另外,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探索改革经验,深入引导改革,找到越来越多合适的改革模式。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共有三种需要改革。 一是资源性资产的产权改革,第一是与土地有关。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6.9亿亩,包括55.3亿亩农用地和3.1亿亩建设用地。 二是经营性资产的产权改革,主要涉及土地上的房地产和工具机械等。 三得利资产的产权改革,目前这类资产的总价值达到2.8万亿元。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不明确,所有权被搁置等问题突出。 李国祥说,过去农村集体资产存在的一点问题是,多农民权益受损,如果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顶层设计,必须首先清查核定资金,进行集体成员认定。 要对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产权鉴定,对他们的收益分配权加以保障。 数万亿的集体资产在产权清晰的时候,可以不引起很多矛盾,很多不规范的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处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早些时候发表了《关于切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 《意见》确定了改革试点的核心,要求农民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给予抵押、担保、继承权。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认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将选择更高效的产权制度安排,在成员集体和集体成员之间占用、聘用、收益、处置农用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非土地经营性资产等各项实际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为了推进改革纵深快速发展,各试点县必须继续率先大胆探索,完善集体资产股份功能,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动。 在促进农村产权要素流动方面,许多专家表示,其一大亮点是重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体系。 在分配集体土地采用和流动带来的收益时,强调所有权的地位,有偿聘用收入由集体成员分享。 集体土地所有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价格入股、联营等多种玩法流转集体土地使用权,或者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集体土地采用权利人可以转让、转借集体土地采用权。
记者林远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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