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积金提取还贷多项举措便民 持身份证无需提取单”
随着年底的临近,公积金的偿还又将迎来一个小高潮。 据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该中心12日明确提出,按月委托还款业务,市民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无需再跑一趟。 另外,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款业务的市民,只需要身份证即可,无需公司出具公积金提取书。
按照规定,个人贷款逾期状态的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配偶,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还款人申请该委托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不得少于住房公积金月存款额的6倍 并委托按月提取额度后,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当期贷款月还款额的,按还款人公积金账户当期余额提取公积金还款,不足部分从还款人银行还款储蓄卡(折价)中扣除。
“一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市民就无需在公积金的各个营业网点排队。 ”。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简化了工作流程和手续,市民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还款业务,不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公积金提取书,直接凭贷款人的身份证办理还款业务。
我必须按照每个月的委托把这些资料带去
1、借款人本人每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共同委托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应当提供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3、借款人和配偶共同每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应当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籍原件。 户籍不在一个地方的,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4、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配偶三方共同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的,应当提供三方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合同”原件。 户籍不在一个地方的,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