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
据初步统计,年1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少2346亿元。 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1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965亿元。 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汇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198亿元,比上年增加508亿元。 委托贷款增加28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14亿元。 信托贷款增加1434亿元,比上年减少191亿元。 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5亿元,同比减少1156亿元公司债券净融资716亿元,比去年同期少3143亿元非金融公司国内股票融资132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463亿元。
注1 :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国内非金融公司和居民,下同)从金融系统获得的资金。 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期间内(每月、季度或每年)获得的资金额,库存指标是指一定期间末(月末、季度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 :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保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3 :社会融资规模上的外汇贷款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不包括银领金融机构向非银领金融机构分割的黄金和境外贷款。
注4 :自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制度有所调整,委托贷款分为现金管理项目下的委托贷款和普通委托贷款。 社会融资规模委托融资只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等委托人提供资金,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明确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委托国内实体经济发行、监督、采用、协助回收的常规委托融资
注5 :本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当月比上个月比较口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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