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被追4.8亿 或涉近三成千上万股乐视网股权质押”
报道称,昨天,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事件的起因是贾跃亭和华福证券之争,贾跃亭没有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明确支付义务。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获悉,贾跃亭确实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明确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但是,涉及的证券企业不是华福证券,而是平安证券。
据悉,贾跃亭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明确义务是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利息、违约金、公证费、律师费,共计约4.7933亿元。
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中国新闻公网消息,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夏鹭证执行字第00082号,公布时间为12月11日。
根据中国新闻公开网公布的法律文件,贾跃亭此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件与平安证券有关,立案时间为9月28日。 贾跃亭应履行的法律文书义务共有4条: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 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万元。 三、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回购交易金额为基数,按日万五千分的比例,到贾跃亭实际清偿日为止,暂定为年6月27日止909.8872万元。 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业证书公证费人民142.6万元、律师费人民256万元。
以上款项共计约4.7933亿元,但贾跃亭均未履行。 这是因为贾跃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乐视控股(北京)有限企业和乐视移动智能新闻技术(北京)有限企业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涉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企业的案件有2起,案件编号分别为()津02执行409号和()津02执行325号,执行法院均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义务为5008.7125万元和5008.7125万元
乐视移动智能新闻技术(北京)有限企业涉及的案件编号为()津02执行325号,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义务为支付5716.4716万元,同样乐视移动也全部未履行,具体情况是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义务。
曾在平安证券持有2728万股
关于此次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中国新闻发布网公布的法律文件中没有明确记载,贾跃亭是出于什么原因向平安证券借钱的? 《证券日报》记者昨天要求平安证券相关人士作证,但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肯定回答。
但上市公司乐视网公告显示,平安证券、乐视网和贾跃亭的联系首要是两件事。 平安证券在乐视网年上市时的保荐人和主要承销商,获得承销保荐费3600万元。 乐视网上市后,贾跃亭多次持有质押股权进行融资,上市7年多来,贾跃亭共有34家股权,涉及的证券公司有12家,其中平安证券。
根据乐视网年6月6日的公告,贾跃亭对所持乐视网高管锁定股2728万股和平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此次交易由平安证券于年6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申报手续,股票质押期自当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深圳分企业办理解除质押登记。
之后,乐视网多次前往贾跃亭发布解除所有权质押和所有权质押的公告,但没有公告表示对平安证券的该所有权质押已经解除质押。
资料显示,去年5月13日和今年8月25日,乐视网进行了两次高转移,每10股转移股比例分别为12股和10股。 年6月3日,乐视网开盘价和收盘价分别为40.72元/股和41.16元/股,按当日均价25%的质押率计算,贾跃亭可向平安证券的这家股权质押贷款约4.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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