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120急救费用纳入市医保”
今后,太原市民如果采用120救护车,发生的微薄费用可以在太原市社会保险大厦医疗保险中心急救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目前,在出诊过程中,有120名急救人员向患者家属出示了《太原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费用报销须知(市医疗保险)》,详细证明了《须知》中可以报告那些费用,但不能报告那些费用。 ’太原市急救中心医疗保险科科长董琳介绍。
患者或家属到市社会保险大楼报销 120急救费用时,出诊时需要提供急救人员开具的手动报销单据和收款明细表、患者出院后的出院证、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如果患者本人不是去报销的话,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对120名采用救护车的患者,一个月内不幸死亡的,亲属在清算时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证和复印件,以及死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 但是,因酗酒或打架而住院的人,不能享受120项报销政策。
太原市急救中心特别提醒患者和家属,急救时必须保管急救人员开具的手动报销单据。 因为那上面写着患者可以报销的项目的金额基数。 其中救护车费、出诊费、院前急救费属于医疗保险c类收款项目,不能报销,另外诊费、卫生材料费、检查费、治疗费、急救费、处置费、吸氧费等可以按比例报销。 如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患者或代办人可以携带材料到太原市社会保障大楼3楼办理报销手续。
上一篇:“太原阳城商会揭牌”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