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引进人才可租房落户”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5 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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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近日开始实施民生、服务公司“双十条”措施。 民生十条的措施包括:手机违法缴纳机动车处罚、网上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丢失、领取居民身份证等。 在服务公司的十条措施中,实施人才“租赁落户”政策,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建设合法住房的,可以在其长时间租赁住房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解决津人才“无房落户”的历史难题。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学涛介绍,此次出台的“租房落户”政策是中央、国务院为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非户籍人口进城落户的又一惠民利民政策。 新政策规定,符合天津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在津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合法取得居住证,并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租赁合法产权住房的,在其长期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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