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新规提前知!退休后你可能会多领一份收入!”
可以提高参加公司养老金的职工或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出入境便利措施再增加八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进一步保障……从2月1日开始,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全国性的法律法规
《公司养老金办法》将于2月起施行
退休后或可多领取收入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公司养老金办法》(以下简称36号令),修改2004年公布的《公司养老金试行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司年金是指公司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养老金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部分,公司缴费可以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可以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公司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公司,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可以建立公司年金。 员工在达到领取条件后,无需月、次或一次性重复领取公司养老金,即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公安部集中发布了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从2月开始实施
公安部决定自年2月1日起实施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这些措施涉及到附近的辨证、自助辨证、免费照片、外籍华人辨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
第一项:省内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明。 申请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向任何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第二项:省内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行办理港澳台旅游签注。 申请人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任意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办理港澳台旅游签注。
第三项: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以就近办理出入境证明。 本市户籍居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申请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第四项: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申请人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任意一个往来港澳台签注自行处理设备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第五项: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窗口,应当向出入境证件照片或者照片不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拍摄指导》标准的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第六项: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对来中国探亲、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解决个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按规定在5年内多次入境,并发放较为有效的签证。 在当地工作人员、学习、探亲和个人事务中长时间居留的外籍华人,可以按规定发放比较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第七项:大力推进自助报关服务。 公安边防检查机关加强边检自助检查通道建设,年开通边检自助检查通道的口岸数量应当达到全国旅游检查口岸总数的50%,边检自助通关人数应当达到出入境人员总数的50%。
第八项:为自助报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证明自助打印服务。 使用边防检查自助检查通道出入境的中外旅客,可以在自助检查通道后方的自助打印机上免费打印最近从该口岸出境或入境的记录证明。 本出入境记录证明与边检机关在出入境证件上加盖的中国边检完毕章具有同等效力。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
从2月1日开始实施
《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年来于6月14日由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将于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进一步促进宗教和平与社会和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信教公民和非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各宗教多次独立自主进行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以及信教公民和非信教公民之间不得发生矛盾和冲突。
并且,《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了“保护合法、制止违法、遏制极端、防止渗透、杜绝犯罪”的基本要求,加强了对宗教财产的监管、网络宗教新闻服务的规范化等。
《增值税普通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从二月一日起施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常规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普通纳税人从批准制变更为登记制,自年2月1日起实施。
《方法》在文案上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取消行政批准。 取消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确认纳税人提交的登记资料新闻后,纳税人通常可以成为纳税人。
二是简化工作程序。 简化了登记所需的资料和税务机关的业务流程。
三是适应税制改革。 《办法》中涉及政策差异的条款草案没有列举明细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遵循政策规定》中进行概述。
《办法》还确定了办理全年应税销售额定义完整的不办理常规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范围常规纳税人登记的程序,确定了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并确定了办理相关手续时限和相关管理要求的常规纳税人生效之日可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地方性法律法规
天津市
新修订《天津市道路管理条例》
从2月1日开始实施
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快速发展,处理当前京津冀城市边界区域的“断头路”、“瓶颈路”问题,2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道路管理条例》对加强区域道路管理合作作出了规定,建立了京津冀网络统一联系、该图规划等“三个制度” 天津和京冀交界的许多“毛细血管”的“闭塞”逐渐贯通。 京津冀三地将对“十三五”期间的要点建设项目进行整理和对接,形成初步规划。 起草相关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项目储备库和前期工作人员联动机制,共同谋求后续项目建设。
武汉
《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自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从2月1日起,《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对比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践的一些变化,增加和修订了多个条款,专门设立了“家庭保护”章,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习科学的教育监护方法,为未成年人提供人身安全的保护。 而且,在学校欺凌问题上,要求学校确立学校欺凌的预防、解决制度、应急处理方案。 与当前互联网热点问题相比,视频直播网站聘请未成年人作为主播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渠道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广州市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规定》
从二月一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日前印发,将于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在60岁以上,在生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规定》施行,废除原《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海南
《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暂行办法》
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暂行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因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设施项目规定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单病种分别按定额结算方法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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