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2月9日,北京市纪委官网通报了6起中央八项目违反规定精神问题。 其中,2起违反公共汽车使用,1起收取礼品礼金,1起举办婚宴,1起发放福利公款礼品,1起违反公款饮食。
具体例子
1、北京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党组书记王兰栋违章布置采用公交问题。 2007年至年8月,王兰栋已配备北京现代御翔汽车作为公务用车,长时间占用门头沟区财政局所属奥迪汽车,各项费用由该局承担。 年1月27日,王兰栋私用御翔车。 另外,王兰栋的司机迟到了,佳不知不觉中,多次将巴士用于私事。 王兰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芦秀丽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安排公务车的问题。 年10月,芦秀丽在负责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手续期间,以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有限责任企业(简称“市场企业”)人民币1.1万元购买了2箱53度的飞天茅台酒,用于公务招待宴会。 年4月,经当时的市场企业董事长芦秀丽批准,该公司购买丰田科斯塔汽车进行装修,共计支出135万元。 芦秀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原副调查官刘光银违规领取礼品礼金的问题。 年春节前,刘光银受辖区内北京重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企业总经理贾文胜邀请,在重德物业食堂聚餐,领取面额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 年春节前,刘光银分别领取了贾文胜赠送的面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一张。 刘光银收到贾文胜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三次,共计3000元。 刘光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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